为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作用,推动专责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协调,闽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制定出台《闽南师范大学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经党派基层组织民主推荐,在学校民主党派成员中产生了首届4名特约监察员人选。
6月1日下午,闽南师范大学在科技楼1607会议室举行首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仪式,民革党员贺宏伟、民盟成员李凤霞、农工党党员苏祖鹏、致公党党员邱春晖4名民主党派成员受聘特约监察员。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戴福康向首届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校党委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宣读特约监察员聘任文件。首届特约监察员代表作表态发言。戴福康要求特约监察员要担当监督职责,对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情况敢于监督、大胆批评,主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当好参谋助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以及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等情况,积极献言献策;要推动为民办实事,充分发挥联系师生、了解实情的独特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聚焦师生切身利益,主动向学校反映师生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推动各项民生问题有效解决;要报告重要情况,提高工作敏感性,紧盯关键人员、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舆情、重大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告;要敢于善于斗争,坚持斗争原则、培树斗争勇气、讲究斗争艺术,把握政策、注重效果,以更好的履职业绩,推动学校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下一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健全和完善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和工作办法,组织实施活动计划,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吸纳意见建议,促进监督工作发挥实效。

(文:徐建、黄雪桂 图:洪仕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