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这几句话可是十分重要,揭示了咱们国家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核心本质,指明了今后宗教工作的方向。里面这几个关键词:“群众工作”、“中国化”和“法治化”,都是啥意思呢?让我们为您一一解读。
——“群众工作”
咱们国家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有历史上形成的传统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也有近现代出现的新兴宗教,还有大量的民间信仰。数量众多的广大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一样,都是咱们的基本群众,是必须要团结和依靠的力量。为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中国化”
无论什么宗教,要想生存和发展,总要面临同所在社会相适应的问题,这是一个趋势和规律。违背了这个规律,难免会引发社会分歧矛盾、甚至宗教战争,爱看美剧的小伙伴一定还记得《都铎王朝》《风中的女王》里那些残酷血腥的政教斗争。咱们中国是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大国,宗教中国化的要求表现得更为明显。
在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古代社会,曾出现过儒释道“三教合一”,伊斯兰教“以儒诠经”等思想运动,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一批西方传教士还进行过“以儒证耶、以耶释儒”的尝试。这不仅有利于各宗教自身在中国的传播发展,也促进了与其他宗教之间、与社会之间的和谐。
现在,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宗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活动的,于是就有一个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
如何“相适应”、如何“中国化”?当然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主要的表现是以下三件事:
一是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是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三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法治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和法外之教。对宗教信徒而言,不管信仰什么宗教,首先都是一个国家的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是公民基本义务。对党和政府而言,就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完善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