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理论

统战小知识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2-11-26 17:42:44
政治协商


指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就政治问题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意见。政治协商的目的是充分发扬民主,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增进相互沟通和理解,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重要方针政 策及重要部署,有关统一战线和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等。政治协商的主要渠道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其具体形式有民主协商会,高层次、小范 围的谈心会,专题座谈会等;人民政协内的协商,其具体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等。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指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所进行的监督。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是批评、建议。民主监督没有法律约束力,性质上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所行使的国家权力的监督。发挥各方面人士民主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人士 对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体现在多方 面,例如,在政治协商过程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向中共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在人大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表批评、意见和建议;在政协会上,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可以就各方面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还可以通过视察、举报、调查与检查活动以及提交提案来实行监督;民主 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府有关会议、活动,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批评,同时还可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财务、物价、税收大检查,参加国家监察部门组成的 专项调
查组工作。
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我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爱国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参政议政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我国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 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有:
(1)政治协商。中共中央采取民主协商会、高层次小范围谈心活动和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商。通过协商,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民主党派所接受,同时吸取各种有益的意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举荐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3)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
(4)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建立对口联系。
(5)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大和政协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在人大、政协中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
(6)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同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结合,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
(7)支持民主党派开展经济、教育、科技、法律等咨询服务和智力支边、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