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理论

【大调研•人民日报】台盟中央:助力乡村振兴 确保农民受益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8-07-06 11:06:31

来源:统战新语

 

/website-webapp/ewebeditor/uploadfile/20180524091553110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

4月上旬,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苏辉率领台盟中央调研组一行来到安徽,所聚焦的主题,正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调研组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无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为农村集体资产筑起一道“防火墙”

安徽是大包干的发源地,素有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安徽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调研组一行先后考察了金寨县金寨麦吉公司、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小岗村等地,详细了解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以及在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健全制度保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基层情况。

调研组边听取介绍,边详细询问,如何注重在扩权上做文章,提高农民股权“含金量”?如何做好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份量化等具体工作?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强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也是改革的重头戏。特别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如何激活集体资源资产,打通城乡要素通道,产权改革意义非凡。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台盟北京市委主委陈军提出,要注意选拔重用那些敢担当、会干事、能成事的“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干部,把他们放在改革的关键位置,推动改革风生水起。在“三变”改革中,不仅要明确农村集体占股比例,更要对农民变股东设定农民占股比例,切实确保农民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保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

“为了防止和避免‘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等数据出现虚拟化的风险,建议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基础工作,严格依法从源头把关基础数据,着力指导所有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组或领导小组,切实依法按照标准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地对集体资产核资定价。”台盟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中说。

“小田”变“大田”,发展集约化的现代农业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为各地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无穷的动力动能。那么,如何推动农村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

随着如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生产规模经营、集约化、机械化、设施化、市场化,凤阳县小岗村新一轮“小田”变“大田”的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应运而生。调研组了解到,小岗村充分发挥集体资产和品牌运营作用,通过合作经营、品牌入股、招商引资、统筹集约、规模经营等方式,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7年村集体收入820万元,2018年2月全村4288名集体组织成员每人分红350元,小岗人实现了从以往的“户户包田”到如今的“小田变大田”进而“人人持股”“人人分红”的成功转变。

小岗村这种统分结合壮大集体经济的改革路径得到调研组的认可,参与调研的专家认为,为了尽快扶植全国农村地区众多集体经济薄弱村,特别是众多集体经济“空白村”,小岗经验值得借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住了农业农村改革的关键。”陈军建议,要切实注意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不要操之过急,应扎实推进;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加大试点成功地区的典型经验推广。同时,还要保障农村妇女在改革中“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妥善处理好包括外嫁女、上门郎、去世老人、新生儿等特殊群体的利益,防止多数人损害少数人的合法权益。

王中认为,在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必须确保监管到位。据了解,截至2018年4月,安徽省已有1253个村完成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其中1061个村完成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共量化集体资产70多亿元。“如果安徽全省15000多个村全部完成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其量化的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量将是十分庞大的,确保全省农村集体资产逐年保值并增值,是衡量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败的一项重要标志。”王中说,“因此必须同步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防范本村的集体资产减损、确保逐年增值,不断壮大、提升本村集体经济的能级。”

把改革选择权交给农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资产管理方式和分配方式的重大变革,堪称农村改革的“深水区”和“硬骨头”,如何才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如今,这种因地制宜的探索在安徽已成遍地开花之势。在宣城,调研组注意到当地在改革过程中就注重村情差异,在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环节实行“一村一策”,股权设置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仅考虑户籍关系,设置人口股;一种是既考虑户籍因素,又考虑土地承包关系,设置人口股和土地股;还有一种是考虑到劳动贡献因素,不仅设置人口股、土地股,还设置农龄股;也有个别人员成分复杂、人口流动量较大的村,仅设置农龄股。

“其实,改革中的每个村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必须在具体改革实施过程中充分注意到不同地区的差异,因地施策。”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陶方启说,同时也要注意帮助农民用他们看得懂、听得明白的方式,促进农民更新理念,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最终还是要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改革选择权交给农民。”陈军说,“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潘跃)